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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11/14     点击数:876

 

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经过多年来发展不断完善,组织载体“多层次”、服务内容“多元化”、服务机制“多形式”格局基本形成,但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健全、服务内容与农民的需求差距大、生产要素配置不合理矛盾凸显等问题仍然突出存在。我国正在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过程中,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需要不断创新农业服务方式,推进现代农业服务的规模化发展。

 

1、政策背景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这对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对于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具有重大意义。

 

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并从强化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和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帮助农民降成本、控风险。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稳定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等公益性取务机构,健全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改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创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推动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2017年8月16日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点击蓝字,查看具体内容),指出农业生产性服务是指贯穿农业生产作业链条,直接完成或协助完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作业的社会化服务。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于培育农业农村经济新业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2、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内涵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提供服务的各类机构和个人所形成的网络。农业社会化服务包括的内容十分宽泛,包括物资供应、生产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以及农产品的包装、运输、加工、贮藏、销售等各个方面。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产生和发展源于农业生产与农业服务在技术上的可分性;农业服务由专门的机构和个人提供,还可以形成专业经济与规模经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一般说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两个基本含义:一是服务的社会化,即农业作为社会经济再生产的一个基本环节,其再生产过程不是由个别农业生产经营者完成的,而要依赖其他产业部门的服务活动;二是组织的系统性,各产业部门依据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构建相应的组织载体,围绕农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形成有机结合、相互补充的组织体系,为农业提供综合配套的服务,实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科学和高效。

 

3、不断创新农业服务方式

 

(1)推进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协调发展。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围绕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提供专业化的专项服务和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促进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统筹和整合基层农业服务资源,搭建集农资供应、技术指导、动植物疫病防控、土地流转、农机作业、农产品营销等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集成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物质装备,不断提升综合服务的集约化水平。

 

(2)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托管。要总结推广一些地方探索形成的“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农业共营制”等农业生产托管形式,把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作为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带动普通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主推服务方式,采取政策扶持、典型引领、项目推动等措施,加大支持推进力度。

 

(3)探索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制。发挥农技推广机构在农技推广服务中的主导作用,推动服务功能从农业技术服务向农业公共服务拓展,强化公益性职能履行,加强对市场化农技推广主体的指导和服务。探索农技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的前提下,通过提供增值服务获取合理报酬的新机制。构建农技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市场化主体、乡土人才、返乡下乡人员等广泛参与、分工协作的农技推广服务联盟,实现农业技术成果组装集成、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的无缝链接。

4、案例实践

 

自2014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山东开展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以来,山东省供销社坚持为农务农姓农,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入手,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以为农服务中心为依托打造土地托管服务圈,以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为引领搭建协同为农服务机制,探索形成了一整套规范化、成体系、可复制的服务模式,走出一条适应中国国情农情的农业现代化路子。试点以来,山东省供销社连续三年荣获全国供销社综合业绩考核第一名,所构建的服务模式荣膺“2016中国十大三农创新榜样”,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

 

创新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坚持以服务适度规模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为主攻方向,以“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给农民打工”为服务理念,以增产节支提效为根本目的,开展耕、种、管、收、加、贮、销“保姆式”全托管或两个以上环节的“菜单式”半托管服务,着力推进“两个延伸”,即服务对象由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向分散经营农户延伸,服务领域由大田粮食作物向山区、丘陵经济作物延伸

 

探索推进服务规模化。通过实施测土配方智能施肥、推广应用良种良法、机械化耕种作业、统一飞防作业、土壤改良工程、烘干贮藏服务、建设信息云平台等措施,推进服务规模化,努力实现“两个提升”,即服务手段由机械化服务向全产业链科技进步提升,服务方式由农业生产服务向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

 

以为农服务中心为依托打造土地托管服务圈

 

加快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坚持经营性与公益性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依托县级农业服务公司,联合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共同建设和运营为农服务中心,搭建供销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在平原和丘陵地区,以大田作物托管服务为主,为农服务中心服务半径3公里,辐射面积3万-5万亩,形成“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在山区,以林果等经济作物为主,以山体自然形成的小流域为基本单元,为农服务中心服务半径约为6公里,辐射面积10万亩左右。目前,已建成和在建为农服务中心1012处。

 

探索可持续发展机制。按照农民参与、农民出资、农民受益的原则,最大限度提高“两个比重”,即入社社员占农民的比重和入股社员占社员的比重;严格“两个比例”,即基层社在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出资比例不高于20%,县级农业服务公司在为农服务中心的出资比例不高于30%,确保农民在为农服务中心的股权大于50%,以产权联结实现服务规模化与农民组织化的统一,形成为农服务中心长效运营机制。

 

加快推进流通现代化。密切与京东集团合作,全面对接总社“供销e家”,积极探索“前台多样化、中台模块化、后台一体化”电商模式,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发展。目前,已发展县域电商平台153个,开设B2B/B2C县级分站204个,实现了县级供销社电商业务全覆盖,2016年电商交易额172.7亿元,同比增长114.4%;建成农村综合服务社64099处、城乡社区服务中心4800处、农产品批发市场158处、仓储配送中心154个,各类连锁经营网点达10.2万个。

 

以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为引领搭建协同为农服务机制

 

强化社农结合。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加强与农口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多方协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聚合效应。与农业、财政、国土、民政等有关部门共同发文,联合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和农村社区服务;与科技部门及有关农业科研院所签订合作协议,加快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落地,其中与省农科院共同开发的信息云平台已在273处为农服务中心推广;与农业银行共同推出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长期贷款项目。

 

转自:中农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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