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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辛集市百福村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奠基仪式隆重举行。我协会受邀出席活动,与各级领导、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行业代表共同见证项目破土启新、赋能乡村振兴的重要时刻。** 良辰启盛境,沃土启新章。本次奠基的**辛集市百福村智慧农业产业园**,是当地聚焦现代农业升级、推进乡村产业提质增效的重点项目。项目立足智慧农业发展方向,以科技赋能传统农业,通过标准化建设、智能化种植、产业化运营,进一步补齐区域农业产业链短板,带动周边农户增收、促进乡村产业集聚发展,为辛集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全新动能。 奠基仪式现场氛围庄重热烈。在全体嘉宾的共同见证下,项目顺利完成剪彩、培土奠基等环节,标志着百福村智慧农业产业园正式进入全面建设阶段。未来项目建成后,将打造集智慧种植、农产品加工、农业示范、科普展示、乡村休闲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有力推动当地农业规模化、标准化、智慧化、品牌化发展。 作为行业桥梁与服务平台,我协会长期关注本地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参与重点农业项目建设、行业交流与资源对接工作。此次受邀参会,既是对协会深耕农业、服务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充分认可,也为协会后续联动企业、整合资源、赋能本地智慧农业发展搭建了良好交流平台。 下一步,协会将持续立足职能、主动作为,紧密围绕地方农业发展规划,积极对接优质农业项目、龙头企业与科研资源,搭建政企、企企沟通协作桥梁,持续助力辛集市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特色产业培育、乡村全面振兴,为推动区域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协会力量。 **奠基启新程,实干赢未来。** 期待辛集市百福村智慧农业产业园早日竣工落地、投产见效,绽放乡村振兴全新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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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 石家庄新建居住区绿化率不得低于35%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8/11 点击数:1503
记者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7月30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了《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修订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案)”)。据了解,该条例(修订案)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修订案)规定,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责令限期改正;非法购买古树名木的,没收树木或者其变卖所得,并处购买价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擅自砍伐古树名木或者擅自移植致使古树名木死亡的,处古树名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条例(修订案)规定, 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地率(绿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当达到以下标准:新建居住区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旧城改造区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新建学校、医院、疗休养院所、公共文化设施等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新建工业企业、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物流及仓储等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新建公园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陆地面积的百分之六十五;新建广场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六十。在历史文化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不得减少原有的绿地面积。
禁止擅自开发利用城市绿地地下空间。确需开发利用城市绿地地下空间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地下空间顶层距地面覆土厚度不得低于三米。城市绿地(不含附属绿地)面积三千平方米以下的,不得开发地下空间;面积三千平方米以上的,开发地下空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绿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三十。列入避难场所的城市绿地不得开发地下空间。
城市绿地内如果有人在树木上设置广告牌、标语牌或者牵拉绳索、架设电线、以树承重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赔偿损失,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城市绿地内放养牲畜家禽、硬化和圈占小区绿地、堆放杂物、焚烧物品、排放污水、擅自设置广告、摆摊设点、野餐烧烤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赔偿损失,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城市绿地内擅自搭建建(构)筑物的,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限期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践踏绿地、损伤树木花草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赔偿损失,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损毁园林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树木死亡的,处树木基准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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